梅敵寒
  按照《現代漢語詞典》的解釋,退休指“職工因年老或因公致殘而離開崗位,按月領取生活費用”。一些國家甚至將退休年齡直接稱為“養老金年齡”。延遲退休意味著勞動者留在工作崗位上的時間更長、交納養老保險更多,還可能對青年人就業帶來更多壓力。但應理性看到,建立在養老保險制度並軌基礎上的延遲退休,不僅是大勢所趨,更是實現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約數。
  全國老齡辦指出,2020年全國老年人口將達2.48億,老齡化水平為17%。對這部分人來說,如何在花甲之年獲得相關物質待遇,安享人生的“夕陽之美”至關重要。然而,早在2011年,社科院發佈報告稱,2011年養老金收不抵支的省份有14個,收支缺口達到767億元;最新數據顯示,中國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賬結合下的隱形債務達86.2萬億元,一定程度導致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及來源受到制約。一些地方用貸款發放社保,還出現了少發、拖欠退休金現象,影響了老年人的生活質量。並軌後在職公務人員與企業職工一樣交納養老金,養老金虧空難題將得到有效解決,更好地保障每位老年人及其家庭的利益。
  對在職人員來說,除了延遲退休外,每個人更為關心的是自己年老後將享受什麼退休待遇。遺憾的是,我國的退休制度雖然已有60多年曆史,但尚未形成全國統一的規範,繳費年限、退休條件、退休待遇等規定相互衝突、各自為政、飄忽多變,使人們難以預期自己的退休待遇。並軌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將併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大盤子”中統一運行,為建立統一規範的退休制度創造了條件,有助於人們對自己的退休權益形成合適的預期。此外,並軌將推動“單位的人”向“社會的人”轉變,促進人才流動,激發市場潛力與社會活力。
  對於社會來講,目前“五險一金”已占到工資總額的40%至50%,導致企業投入能力降低,可持續發展動力減弱,也一定程度擠壓了個人消費能力。而2008年到2013年,政府財政收入以年20%多的速度遞增,但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占財政收入的比重,始終在4.5%至5.5%間徘徊。並軌後,“公務員、全額事業單位人員的職業年金資金來源由財政保障;差額撥款事業單位的解決方案或是‘財政支出十單位自籌’”,這使得部分財政資金提前進入社保基金,變成不能隨意動的“死錢”,客觀上增加了政府財政對社會保障的投入,讓企業、個人等不同的利益主體有更多機會分享社會財富這塊“大蛋糕”。
  當然,如何推動新舊制度之間的無縫銜接、有序過渡,還需要傾聽民聲、整合民意,需要管理者的決策智慧,需要一系列兼顧公平與效率的制度安排,最大限度地消弭階層裂痕、普惠民生福祉。  (原標題:實現最大利益公約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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