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在自己的人生中留下了一個永久的污點”】
  懺悔人:韋善貴
  原任職務:廣西壯族自治區鹿寨縣鹿寨鎮俄洲村俄灘屯村民小組長
  觸犯罪名:貪污罪
  判決結果:20l3年l月l4日,韋善貴被鹿寨縣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並處沒收財產l5萬元。一審判決後韋善貴未上訴。同年2月6日,韋善貴被送往監獄服刑。
  犯罪事實:2009年5月,鹿寨縣成立柳東大道延長線鹿寨段徵地指揮部,時任俄灘屯村民小組組長的韋善貴被安排在江口徵地工作組協助徵地工作。2009年6月24日至8月l3日,韋善貴採取謊稱被徵用土地系自己家的等手段,單獨或者伙同時任俄洲村村委會原副主任李運桂等人(均另案處理),騙取國家徵地補償款和青苗補償款共計20餘萬元,他分得l7萬餘元。
  新聞背景:這是韋善貴在監獄服刑期間,預防幹警對其進行回訪教育時作的懺悔。
  【懺悔】
  我叫韋善貴,今年46歲,因犯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現在監獄服刑。
  在監獄服刑接受改造一年多的時間里,我學到了許多有用的知識。面對高牆鐵網,我深深地懺悔自己犯下的罪行。經過深刻的反思和自省,我也領悟到不少道理。今天,檢察官給了我這個悔過的機會,我決心把埋藏在自己心底的悔恨傾訴出來,以告誡世人,特別是那些思想容易衝動的人。一定要以我為戒,切勿做違法犯罪的事,否則不僅會受到他人唾棄,自己也會良心不安,悔恨終生。
  2009年,當時我是俄洲村俄灘屯村民小組組長,協助政府從事徵地工作。徵地補償款對於我這樣的農民來說,確實是一筆不小的數目,有著足夠的誘惑力。由於發財心切,同時我也抱著僥幸心理,認為這麼大面積的徵地,自己利用一點兒小組長的權力,多領點兒徵地補償款應該不會被髮現,於是感覺發財的機會來了。我欺騙徵地工作組的人,虛報自己被徵用的水田,重覆測量,騙取了徵地補償款l7萬餘元。這些罪行,都是因為自己鬼迷心竅貪財惹的禍,不僅給國家造成了巨額財產損失,也給國家徵地工作的開展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
  因為僥幸心理,我誤入歧途,觸犯了法律,受到了懲罰。我不僅失去了自由,也失去了做人的尊嚴,但現在後悔已經晚了。我的犯罪行為不但使我自己深陷牢獄,也讓我的親人蒙受恥辱。我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寫下了極其醜陋的一頁,留下了一個永久的污點。
  經過一年多的教育改造,我認識到了自己犯罪行為的危害,認識到自己不能就這樣頹廢下去。我將安心服刑,努力改造,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記者點評】
  村民小組長,在我國行政區劃管理中算是最小的“官”了。韋善貴只是一個村民小組長,協助政府開展徵地測量等工作,手中的權力不大,卻能在兩個月之內自己或伙同他人貪污公款20餘萬元。
  在當前全國各地加強農村建設,徵地拆遷工作比較普遍的情況下,一些村幹部利用職權,貪污徵地補償款、套取集體資金的職務犯罪頻發,韋善貴貪污案可以說是農村基層組織工作人員職務犯罪案件的一個典型。
  從韋善貴的懺悔中,我們也能找到當前我國農村基層組織工作人員職務犯罪案件的主要原因:法律意識淡薄、心存僥幸心理、監督機制欠缺或不完善等等。農村基層組織工作人員是連接鄉鎮政府和農民群眾的橋梁和紐帶,其職務犯罪直接侵害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嚴重影響黨和政府在農民群眾中的形象,其危害不容小覷。認真傾聽農村基層組織工作人員犯罪的懺悔,全面分析其職務犯罪的發案特點及原因,探尋相關對策,才能更好地預防農村基層組織工作人員職務犯罪,促進農村經濟健康發展,切實維護農村社會的和諧穩定。  (原標題:懺悔錄|韋善貴:"在自己的人生中留下了一個永久的污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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