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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重慶4月15日電 (劉薇 連肖)重慶市林業局15日發佈消息稱,為規範重慶市濕地公園的建設與管理,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重慶市林業局制定4月出台並開始實施《重慶市濕地公園管理暫行辦法》。
  《重慶市濕地公園管理暫行辦法》共18條,對濕地公園的定義、保護範疇以及建設和管理的原則等方面作出了具體規定。
  為了規範濕地公園建設,擴大重慶市濕地保護面積,該辦法對濕地公園的建立和申報條件、申報程序等做出了具體規定;為保證濕地公園規劃的質量,該辦法對濕地公園規劃的編製、審批、功能分區等做了規定,明確了各功能分區的具體活動事項;為加強濕地公園管理與保護,該辦法明確規定了濕地保護管理機構的職責權限和禁止行為等。
  重慶市林業局稱,《重慶市濕地公園管理暫行辦法》的頒佈實施,將有效地推動該市濕地公園建設,擴大濕地保護面積,依法保護好該市濕地資源。  (原標題:重慶市《濕地公園管理暫行辦法》4月出台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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